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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逆的一生

(转自hp)哈梅斯-罗德里格斯:口吃少年变身足坛金童的奇幻之旅

juania007:

有点惊呆⊙ˍ⊙  其实我关心场外的事不多,尤其是长篇的采访,真不知道他经历这么丰富。。。。


自己帮忙带过一个不说话的小朋友,明白从那种状态走出来是很难的,没想到他现在做得这么好


他受欺负倒是想过的,不过也不知道到了这个程度


还有在哥伦比亚踢球有点危险啊。。。。。。


希望他越来越好吧,是个好孩子




nene sese都是拉莫斯:



没想到小哈有这么腥风血雨的人生( ・᷄ὢ・᷅ )


两颗糖:



希望他越走越好,加油!

  


李白的地上霜是真的:

  



   


从异常腼腆地根本不敢开口说话,到大放异彩到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名字,马丁-马祖尔为你讲述哈梅斯如何成长为这个星球上最炙手可热的球员,同时他也在《442》杂志的年度百大球星中名列前茅。

   


“干得好,孩子们,明天见。”时光回到2004年夏天,在埃尔多拉多一堂足球训练课刚刚结束。这家小型俱乐部是哥伦比亚国内的恩维加多队的青年队。大部分小球员都立马奔向更衣室,想躲开午后炽热的太阳,但他们中还有一个人却留在了场地中,独自一人。没有人对此感到惊讶。

   


年仅13岁的小哈梅斯非常害羞,他的一些小队友甚至没听他张嘴说过话。听过他开口说过哪怕一个词的人都知道,他说的话的语气迟钝、语速很慢,这是因为他有口吃的毛病。不过幸运的是,哈梅斯能用另一种方式交流:他的双脚。事实上,他的脚的确在为他说话,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小伙伴都回家了,他自己依然在训练。

   


半个小时过后,埃尔多拉多队的教练也离开了,而哈梅斯还在继续,他在对着空门练习射门。10年之后,这个小孩将成为最新的“银河战舰”成员、2014年世界杯金靴以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全民偶像。那些看着哈梅斯长大的人对他的火速蹿红并不吃惊。

   


忘掉“灰姑娘”逆袭的故事吧。全世界都现在知道他的名字James念做哈梅斯,他可不是从小用旧袜子做球、踢街头足球长大的小孩。他也没有放弃学业甚至退学,只为和小伙伴们出去踢一场。他的故事不同于典型的南美球员一夜成名暴富,他的崛起更接近卡卡而不是特维斯的例子。出身于一个拥有诸多选择的中产阶级家庭,哈梅斯选择了足球。他的职业生涯是由训练桩、战术板、教练的悉心指导以及自己的无数眼泪锻造而成的。回忆起自己早期的职业生涯,哈梅斯说道:“我一直都喜欢足球。在我五岁那年,继父带我去托利马的青训队,这就是我踢球生涯的开端。”

   


他的第一双球鞋是一双黑白色相间的阿迪达斯,也是继父送给他的礼物。继父名叫胡安-卡洛斯-雷斯特雷波,他曾经在托利马队的预备队效力,之后他退出球队做了一名工程师。

   


“哈梅斯从没想过要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但是他天生就有这个天赋,”他的母亲玛利亚-德皮拉尔-卢维奥说道。对于这位母亲,哈梅斯的第一位职业队教练把她儿子那不可思议的工作态度都归功于她。教练乌戈-卡斯塔尼奥说:“哈梅斯显然是他的父母努力出来的结果。我从没见过他那个年纪的小孩能做到一天两练,还不抱怨。他学会自律是非常关键的。”

   


   


[2004年,哈梅斯赢得某青年比赛奖杯(或金靴奖),随后他的个人奖项源源不断]

   


这种自律来自顶尖的教练指导:除了俱乐部的教练之外,哈梅斯还拥有私人足球导师。每天,训练的难度都会逐渐加深。除了练习技战术以外,他还会去健身房练练块头,这样他才能和比自己年长的队友们同场竞技。

   


这种压力通常是网球手、体操运动员或高尔夫球手才会有,这些运动员从事的都是不受队友限制的运动。对于哈梅斯来说,这是与众不同的运动。在2007年的一个采访中,他说:“我一直都认为足球运动员需要不走寻常路。普通人可以外出然后玩个通宵,但是球员必须吃得好、睡得早,然后午饭后打个小盹。我从来不觉得这是一种牺牲。”

   


正是这样的投入让这位攻击型中场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尽管在他效力过的每一支球队里他都是最佳球员,但他对这些大肆宣传的说法并不感冒。

   


他已经成为过去几个月里世界足坛被人谈论最多的球员,毕竟大多数球员单靠名字很难分辨出来(译注:一般西方语言中的姓名为:名在前,姓在后。我们称呼球员一般都说他们的姓,而不是名),不过哈梅斯可不是一般人。

   


他的叔叔在与街头黑帮的搏斗中丧生

   


哈梅斯出生在哥伦比亚与委内瑞拉边境的库库塔市。他的父亲威尔森-哈梅斯-罗德里格斯也是一位足球运动员,当时效力于本地的顶级联赛俱乐部库库塔竞技队。但在哈梅斯三岁那年威尔森就离开了家庭,这个年轻人曾经搬到三个不同的城市去居住。

   


和成长在上世纪90年代的任何哥伦比亚人一样,他的故事与那个时期联系紧密。在大毒枭巴勃罗-埃斯科巴风光的年代,家族仇恨、街头处决以及团伙仇杀在日常生活里随时可见。这位臭名昭著的大毒枭,竟然正好是一个狂热的足球爱好者。

   


哈梅斯的叔叔阿尔莱-罗德里格斯在1995年被杀害,当时年仅19岁。这位前景看好的中场球员彼时效力于麦德林独立队,他和他的朋友们遇到了一伙歹徒试图抢走他们的摩托车,他们奋力反抗,但在打斗中都受了伤,随后他们赶往医院治疗伤口。他们从医院出来之后,发现这帮暴徒正在外面等着他们。94年美国世界杯上打入乌龙球的哥伦比亚后卫安德列斯-埃斯科巴在祖国被人枪杀身亡。一年零一个星期之后,阿尔莱身中六枪,与他和同伴们一起命丧恶徒枪下。“先是安德列斯,现在是阿尔莱,没人知道下一个(丧命的)会是谁。”阿尔莱当时的队友胡安-巴勃罗-安赫尔说道。这位前锋后来效力于英超阿斯顿维拉队。

   


当时的哈梅斯正居住在伊瓦格,一个远离是非之地麦德林的城市。他在托利马人青训队里与比他年长的孩子踢球。时任青年队教练的阿尔法罗-古兹曼说:“哈梅斯的脚下技术很棒,他是个聪明冷静的小伙子。一开始我们在当地踢比赛,然后我们开始在全国踢比赛,他的名字为越来越多人所熟知。”

   


   


[2014年夏天,哈梅斯在“银河战舰”皇马亮相]

   


前任队友迭戈-诺罗尼亚回忆起年纪还小的哈梅斯刚刚升到他那个梯队时的表现,说道:“有任意球的话,一般都是我去主罚。但当时他很坚定地抓住皮球,意思是要我让他罚一个。他什么也不说,用一脚弧线球直接绕过人墙,打入一粒精彩绝伦的进球。我们通常都是训练试着把球踢得高过人墙,从来没有绕开人墙过。我们很快就明白了他是个特别得家伙。”

   


不仅仅是他的能力让他显得与众不同,他极其明显的羞涩给和他一起踢球的人带来了困扰。“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但同时我们有些担心,因为他从不表露自己的情绪,”另一位托利马人青训队教练,何塞-科尔特斯说:“我们寻求心理学家的帮助,因为他表现得很消极。”

   


在麦德林赢下小马驹杯(哥伦比亚最高级别的青年赛事)后,罗德里格斯确认了成为职业球员的目标。这个11岁的小男孩在9场比赛中打进13球,包括决赛中两次直接角球破门。在5000名观众当中,有个人被这个表现深深打动。他就是古斯塔沃-阿多尔夫-乌佩吉-洛佩斯,他是恩维加多队的赞助人,也是巴勃罗-埃斯科巴的好朋友。他在看台上说:“我们一定要签下这个小孩。”

   


乌佩吉-洛佩斯,起初在恩维加多青年队(麦德林市郊)工作,后来成为了俱乐部的主要股东。

   


他于1998年被捕并被控运营了一个职业杀手团伙。或者按照当地《周刊》的说法,他是“在巴勃罗-埃斯科巴死后建立了一个脱离了麦德林犯罪卡特尔的团伙联盟”。他们称其为“恩维加多办公室”(译注:这是一个地下贩毒团伙联盟,掌控着麦德林及附近地区的各种黑道交易)。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会惊讶于以下事实了:这家俱乐部过去20年里共有三任主席外加一位董事会成员被谋杀。

   


   


[哈梅斯与C罗在一起,享受皇马时光]

   


作为“恩维加多办公室”的二号人物,乌佩吉-洛佩斯在一场本队与波哥大独立队的比赛后被捕,当时警察佯装成球迷趁机将其抓获。不过就在监狱里蹲了32个月(先是在波哥大的监狱,然后在警戒高度严密的伊塔圭监狱)以后,所有指控被撤销,而令人惊奇的是他的罪名全都洗脱了。

   


乌佩吉-洛佩斯过着沙皇一般的生活,他住的农场戒备森严。8年后,他遭到暗杀,过程仿佛是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8个人在凌晨3点闯入了他的农场,控制住了他的20个家人和员工,其中包括两组保镖人员。然后他们静悄悄地潜入了乌佩吉-洛佩斯的房间。

   


进去之后,这伙人将他捆绑起来,然后将他带到沙发上,接着用枕头来为手枪消音,爆了他的头。那是2006年6月份,就在35天前乌佩吉-洛佩斯刚刚目睹了他的掌上明珠完成职业比赛首秀,14岁的哈梅斯在对阵库库塔队的比赛中登场。

   


大声朗读,终于克服口吃

   


在恩维加多效力的几个赛季里,球队明显在提供他需要的一切,哪怕是他们的场地还远未达到先进的水平。球队时任主帅埃德加-拉米雷斯回忆道:“没有草,只有沙子和土。一旦赶上糟糕的天气,就会吹得我们全身都是沙土。”因此,有阿根廷球队来询问时,哈梅斯的母亲很乐意听听他们的报价。特别是由于乌佩吉-洛佩斯的死会让恩维加多队很快陷入动荡,他生前是哈梅斯权益的保证。当时博卡青年队似乎很接近签下哈梅斯,就像签下他的队友弗雷迪-瓜林一样,但是班菲尔德队拍出了更高的价格,用25万英镑将哈梅斯拿下。

   


如果说世界上有个地方可以让哈梅斯继续保持对足球的痴迷和训练,那一定是班菲尔德了。不过第一年(2008年)并不轻松。他从一线队被下放到预备队,预备队的教练豪尔赫-布鲁查加甚至不叫他的名字,而是喜欢轻蔑地称他为“哥伦比亚来的”(甚至更糟糕的“哥伦比亚小个子”)。对于这个16岁独自离家千里的小伙子来说,这可不是什么鼓励人的信息。哈梅斯觉得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而大家也没有考虑他名字特殊的发音:他们就叫他詹姆斯,或者杰西(正如杰西-詹姆斯名字的发音)(译注:杰西-詹姆斯,美国强盗),从来不会叫他哈梅斯。相比麦德林的热带气候,那里的严寒低温也让他非常沮丧。

   


   


[在班菲尔德队创造历史]

   


不过,他第一次在阿根廷接受采访时,却非常实际地说明了自己去踢球的目的:“这是个完美的联赛,能让球员保持成长,然后加盟欧洲联赛,那就是我的梦想。只要我能在电视上找得到的比赛,我都喜欢看。”他当时曾经为预备队打进一粒进球,与后来他在世界杯上对阵乌拉圭的惊世一脚如出一辙。

   


他在队里的同胞哈伊罗-帕蒂诺明白,哈梅斯是不会放弃的。他没有住在俱乐部的球员宿舍里,而是自己一个人住在巴勒莫的公寓中,公共交通离那里几个小时的距离。如果哈梅斯没有找到队友开车捎他回家,他会向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要些零钱去做公交车。

   


但是,那个时候在阿根廷要零钱坐公交车是挺困难的,因为整个国家遭遇了硬币短缺的问题。因此,哈梅斯经常为零钱所困。他该开辆车才行。回忆到自己在哥伦比亚的第一辆车,他说:“有个叔叔带我去一家破旧的工厂,然后把他的大众高尔夫送给了我,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部车。”在班菲尔德,他用自己的薪水买了一辆标致205.

   


赛季前的集训即将开始,一切都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只有一个问题比较棘手:所有参加一线队训练的球员必须接受一次成人礼。

   


当时这个仪式由球队队长、门将克里斯蒂安-卢切蒂执行,他笨手笨脚地剃光了所有新人的头发,其中就包括哈梅斯,他当时完全吓坏了。他的信心和他的发型同时被绞碎了,而此时家里打来了电话也日渐增多,哈梅斯想离开这个地方。

   


   


[哈梅斯在球队首秀就赢下欧洲超级杯]

   


他的母亲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我试着每天只和他聊两分钟,因为长途电话是在是太贵了。我只想提醒他早点睡觉、把房子打扫干净、早点赶到训练场,还要让他记住上帝在保佑他。”

   


前阿根廷国门胡里奥-法尔西奥尼接手球队后,增加了训练课强度。哈梅斯感觉自己呆不下去了。有人指责他速度太慢,有人因为他技术太好就踢他,还有人不爽他在顶级联赛踢球、不爽他是队里最受欢迎的球员。哈梅斯每天都会大哭一场。

   


哈梅斯到站该下车了……因为波尔图签下了他

   


法尔西奥尼告诉哈梅斯的母亲到阿根廷和她的儿子住在一起,因为他注意到哈梅斯的母亲来为他签合同的时候,她为哈梅斯带来了很多的积极影响。

   


一如既往,哈梅斯还是继续坚持,他也再一次获得回报。17岁那年他成为在阿根廷联赛中出场最年轻的外籍球员,同时也是进球最年轻的外籍球员。他在38场比赛中贡献8球,最终帮助阿根廷的“小虾米”班菲尔德赢得球队史上第一座联赛冠军。

   


他的头发又长了出来,他也不再腼腆。他把自己最爱的雷鬼音乐介绍给队友们,还有相应的舞蹈(就是今夏的世界杯上哥伦比亚队的那种庆祝动作)。通过不断练习大声朗读,他也终于克服了口吃的毛病。

   


班菲尔德的年轻人都特别喜欢他,不过他已经找到了自己此生的最爱,丹妮埃拉-奥斯皮娜。她是哥伦比亚国门大卫-奥斯皮纳(现效力于阿森纳)的妹妹。他们结婚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叫做莎乐美。

   


提到自己在班菲尔德的日子,哈梅斯说:“我会永远感激法尔西奥尼。在阿根廷我磨练了自己的身体,并学会如何更好地利用身体,还理解到如何为球队防守,而不单单是进攻。”

   


   


[“是的!!!我要去蒙特卡洛啦!”(译注:蒙特卡洛是摩纳哥的城市)]

   


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如白驹过隙。哈梅斯和他的队友们坐在一辆大巴上面,大巴正驶向马德普拉塔(译注:阿根廷一东部海滨城市),这时法尔西奥尼叫他下车了。他和董事会成员聊了一会儿,然后点燃了一支雪茄。

   


没过多久,一位班菲尔德俱乐部官员上了大巴,他宣布,哈梅斯将转会离队。他的队友都过来祝贺他,拍了拍他梳好的头发表示道别。然后哈梅斯下了大巴,拿起了他的行李,坐上一辆出租车赶往埃塞萨国际机场。波尔图用500万欧元将他签下。

   


在葡萄牙,他很忙,忙着赢下各种冠军:联赛三连冠以及欧罗巴杯冠军,他也成为了这个国家里的新发现。另外,就像他的继父一样,他还花时间学习计算机工程。

   


他代表哥伦比亚青年队在法国赢下土伦杯冠军,之后他得到了国家队的召唤,参加世界杯预选赛。之后他以3800万英镑的身价加盟摩纳哥队,与他的同胞拉达梅尔-法尔考一起效力。

   


今年夏天,他率领的哥伦比亚队在世界杯上大放异彩,他也因此吸引了全世界了目光。接下来迎接他的是一次梦幻般的转会,皇家马德里队用7100万英镑的高价将他买进。这个孩子曾经在埃尔多拉多的沙土球场上磨练球技,加盟皇马对他而言就如同找到了那个失落的黄金城。(译注:埃尔多拉多一词,既是哥伦比亚的一个地名,也是旧时西班牙征服者想像中存在于南美洲的黄金国。作者在此处一语双关。)

   



   


   


[图注:No.32 哈梅斯-罗德里格斯,现年23岁,司职前锋,效力于皇家马德里和哥伦比亚队,平均每90分钟创造2.4次机会。]

   



   


之前只知道小哈很努力,辗转多个国家的多支球队

   


感谢这篇文章,让我更加了解他

   


愿他早点好起来,在摩纳哥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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